6月14日起,我市开展整治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涉牌违法行动。截至目前共纠违5900余起,车身粘贴卡通装饰、不安装号牌……今后这些违法行为都将纳入有奖举报范围。
从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自6月14日,我市开展整治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涉牌违法行动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路面拦检查处力度。
截至目前,共查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5646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涉牌违法302起。
违法案例
6月20日,公安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对前期利用科技手段锁定的一辆涉嫌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货车,进行布控。17时许,交管新港路大队民警在滨海塘沽东海路与八大街交口处,成功将嫌疑车辆查获。调查发现,驾驶人张某常用印有数字“0”的号牌贴,对其车辆号牌尾数“8”进行变造,以此来躲避交通违法。目前,张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6月24日9时45分许,一辆号牌为津HA4***的白色SUV,行至福安大街与荣业大街交口时,被交警和平支队和平路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发现,该车车身粘贴了大量“卡通”类立体装饰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规定,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纳入有奖举报范畴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科技应用,深化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和涉牌交通违法的查处,通过全面开展电子警察后台照片筛查比对,加大对涉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甄别力度,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巡查、电子警察采集开展“线上+线下”查处,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近期,公安交管部门将于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车贴占车身面积超过30%或者明显影响行车安全的会被处罚。
届时,广大交通参与者可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有奖举报平台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