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我市将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应当实行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编号、标识等作出规定。

  市邮政管理局将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快递协会等部门加快落实规定,出台天津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具体管理措施,对全市快递专用电动车实行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同时,推动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或者北斗导航系统,并接入天津寄递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车辆的实时管控,推动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安全、文明、规范通行。责成快递企业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监督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文明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