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逐渐降低,少数货物运输车存在的滴漏洒水等情况,极易造成沿线道路湿滑和积水结冰,给道路通行带来安全隐患。为消除货运车辆“带水”上路的违法行为,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自12月7日起开展货运车辆滴漏洒水专项整治行动。

  当日10时许,马伸桥大队交警在喜邦公路沿线拦检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当时在路口等候红灯期间,其后方拉载货物的位置不时有水滴落。交警立即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由于驾驶人王某着急赶往目的地,未将载货部位的水控干便上道路行驶。最终,公安交管部门责令驾驶人将车辆停靠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区域,将车上的水控干,并对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运载物”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蓟州辖区内多为山区的双向两车道道路。大型货运机动车一旦存在滴漏洒水等情形,不仅可能造成车辆刹车、制动等零部件无法正常运转,滴落的水还会减少车轮与路面的摩擦力,且易发积水结冰等行车隐患。为此,蓟州交警结合此类违法发生规律,加强对津围公路、喜邦公路等货运车辆过境集中路段的巡查疏导,并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等科技手段,对此类违法开展全时段、有针对性的拦检查处。与此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与道路运输等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道路积水结冰等情形,及时查处源头隐患,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监管,杜绝“带水”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