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是宝坻区潮阳街道一家保健品店的店主。近日,店里突然来了一位20多岁的年轻男子,他一进门便自称是叫“东北大龙”的“社会人”。还没等付某询问来意,“东北大龙”便开口说,自己是付某曾经合伙开店的“九叔”(化名)雇的打手,“九叔”让他给付某的店铺捣乱,并找人要“卸掉”付某的一条腿。付某一听,想到之前确实和“九叔”合作过,便相信了其所说的话。但“东北大龙”又说,因“九叔”没有按照两人之前的协议付给他报酬,他决定不给付某捣乱,还表示他手中有“九叔”雇凶的证据,询问付某是否需要。经商议,“东北大龙”将一张写有付某店铺位置的纸条以5000元卖给了付某。

  当晚,“东北大龙”又通过微信与付某联系,称其手上有“九叔”雇凶的电话录音和微信截图。为保留证据,付某又陆续给“东北大龙”转账15000元。收到“证据”后,付某并未在电话录音中听出“九叔”雇人“收拾”自己的意思,而且“东北大龙”发来的微信截图有被涂改的痕迹。付某想到,自己和“九叔”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越发觉得事情蹊跷,转天便来到公安宝坻分局潮阳派出所报警。

  警方了解案情后,调阅了保健品店周边的监控视频,发现“东北大龙”在某酒店登记入住。民警迅速赶赴酒店,经核实,“东北大龙”名叫宋某(男,26岁),但已退房。随后,民警又围绕宋某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最终锁定宋某正在天津市河西区某房地产中介公司。民警走访得知,宋某是该中介公司的一名员工,正带着客户出去看房。当宋某回到公司后,蹲守的民警将其抓获。

  面对警方的讯问,这位“东北大龙”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宋某通过“九叔”得知,付某经营的保健品店生意不错。“九叔”想让宋某到付某的店中调查一下情况。宋某却假扮“东北大龙”,并谎称“九叔”雇他前来捣乱,然后再将截取的“九叔”电话录音和涂抹修改后的微信聊天截图,作为“九叔”雇他伤人的“证据”卖给付某,先后诈骗20000余元。

  经警方核实,宋某根本不是什么“江湖大哥”,“九叔”没有雇人伤害付某及其家人的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宝坻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