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还有多条交通违法记录的报废车,先后被南开交警查获。

  12月4日,交警南开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接到预警信息,牌照号为苏A61F××、津GV35××的两辆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却仍在路面行驶。交警立即就此信息展开调查,仅用3小时,即在芥园西道沿线将“苏”字牌照的报废车及驾驶人吴某查获。经核查,该车的检验有效期截至2017年11月底,目前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该车还存在多条摄录违法记录。

  此后,交警又在雅士道沿线蹲堵两个小时,将另一辆报废车查获。该车同样存在多条交通违法记录。按照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南开支队依法分别对上述两名驾驶人予以了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