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天津市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上游竞争、竞争上游,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作为,聚焦发力,着力引进一批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集聚,不断夯实新动能底座,为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落实各区招商工作主体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保障经济运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各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主动谋划、研究重点招商工作,接待重要客商,拜访重点企业,组织重要招商活动,推动重大招商项目。(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落实部门招商工作重要责任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聚焦产业发展动态,掌握重点企业发展信息,深入挖掘招商项目资源,靠前服务各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衔接,及时沟通信息,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管行业就要抓招商”,建立“一条产业链、一位分管市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支招商队伍、一个顾问团队”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提升部门招商的系统性和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
三、建立月通报、季检查工作机制
每月通报各区实际利用内资情况、外资注册落地项目情况以及半年内有望落地项目和洽谈跟踪项目情况。每季度检查各区内资、外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要求全流程跟踪并推进重点项目,围绕前期在谈、签约注册、资金到位、开建开业压茬推进,确保项目加快落地。每半年对各区实际利用内资、外资完成情况开展网上核查和现场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了解情况等形式,检查各区项目落地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建立完善考核及约谈工作机制
突出半年考核评价导向性作用,以各区完成目标任务为考核基础,以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为考核导向,从“规模”和“质量”两类指标对各区开展考核评价,对内资、外资未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目标的区以及内资、外资综合排名后三位的区,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建立完善招商奖励机制
加大全市绩效考核评价中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完成情况所占权重,进一步激发招商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对实际利用内资、外资完成情况排名靠前的区,对招商引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商协会、中介机构等服务平台,以及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评价靠前的市级部门,授予相应奖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局)
六、建立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全面推进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重点调度、重点跟踪、重点服务。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在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要加强协同配合,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人才、教育、医疗、金融、商务配套等政策服务和支持,市区统筹联动、精准服务推进招商项目签约落地,扩大招商引资实效。(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招商平台载体建设
深挖天津综合优势和潜力,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等金字招牌;发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力军”、“野战军”作用;高水平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1+16”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平台;不断优化生物医药、氢能、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平台和石化、汽车等优势产业园区平台;整合盘活小洋楼、空置楼宇等高端载体资源。持续提升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产业升级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局等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强招商人员培训和力量配备
围绕新动能引育等重点招商领域,通过召开专题招商培训,赴发达地区学习,邀请专家培训,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招商人员对于经济形势、区域规划、产业政策、产业分布等内容的把握能力,提升招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强化研究、招商、服务和专家队伍体系建设,做强市、区、街道(乡镇)三级专业化招商队伍。(责任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等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大招商引资模式创新
大力推动网络媒介招商,积极开展以“云洽谈”、“云签约”为手段的“云招商”活动。充分运用市场化招商模式,积极引进专业第三方招商机构,开展中介招商、平台招商、园区招商、代理招商,创建政府协调推动、园区跟踪服务、市场运营管理的专业化招商新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区成立混合所有制专业招商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招聘、市场化薪酬。(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升级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按照天津市“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大人才引进、金融支持、政策服务等扶持力度,优化各类招商政策,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体系。建立惠企政策发布制度,加强宣讲解读;健全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统筹协调破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幅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流程、落实帮办领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打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皆大欢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等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