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今年1月1日零时起,天津16个省界收费站全部如期取消,同时,本市也从昨日零时起,调整高速公路计费方式,ETC门架计费金额取整到“分”。

  按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统一部署,本市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高速公路计费方式。调整后,客车车型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其中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由2类车调整为1类车。货车由按照额定载质量分类调整为依据车辆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等进行分类,由原来的5类车型调整为6类。同时,新增专项作业车大类,分类方式与货车相同,按轴数分为6类车型。

  对于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问题,通行费实行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收费,体现多用路多收费,少用路少收费的原则,收费更加公平合理。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实际收取金额)精确到“分”。ETC车辆按照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和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人工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精确到元。MTC车辆根据途经ETC门架的合计应收金额,在出口混合车道人工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