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7月份我市环境执法情况,并通报了8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7月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292人次,检查企业2881家次,立案451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350件、行政处罚决定287件,其中涉及大气类64件、水类26件、固体废物类9件、违法建设项目类153件、噪声类31件、其他类4件,共处罚款194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7月份,市监控平台接收17475条移动遥测联网数据,全市人工拦检6253辆。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478台次,排查加油站、储油库262座次,查处超标车1485辆,超标机械33台。

  通报的8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包括:天津市东方华欣工贸有限公司利用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洪志国个体塑料加工厂利用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迈高(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天津醒狮电动车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案、天津天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案、中钢集团天津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案、武藏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