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啦!
天津人又一项补贴标准提高!
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 自2019年7月1日起
我市将进一步扩大
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提高市场租房家庭补贴标准
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
低于1250元(含)
调整为→
低于1340元(含)
市内六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
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
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调整为→
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35万元
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140元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收入准入条件
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
低于1750元(含)
调整为→
低于1870元(含)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
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
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调整为→
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35万元
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140元
在原发放补贴额基础上,上调20%。此举将调动困难家庭到市场租房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解决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