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市家庭病床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推进我市“互联网+家庭病床”工作的实施方案》,探索“健康天津”APP家庭病床预约服务功能。到2019年底,全市拥有5000张家庭病床服务能力。

  工作目标

  以社区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在全市各区推进家庭病床工作,探索“健康天津”APP家庭病床预约服务功能,逐步形成具有线上申请,线下服务功能的我市特色“互联网+家庭病床”服务模式,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诊疗服务需求。

  到2019年底,以区为单位家庭病床服务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家庭病床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市拥有5000张家庭病床服务能力。

  到2020年底,不断提升家庭病床服务质量和效果,全市拥有10000张家庭病床服务能力。

  功能与定位

  服务内涵

  “互联网+家庭病床”是指基层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技术,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为主,不断整合健康信息资源,优化信息服务工具和方式,为社区居民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服务主体

  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基层医疗机构,派出本机构医务人员,将医疗护理服务从机构内延伸至社区、家庭。

  服务对象

  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诊断明确的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专项医疗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教育及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医疗护理服务。可结合实际和居民健康特点,按照突出重点人群、保障质量安全、防控执业风险的原则,确定具体服务对象。

  服务模式

  基层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方式,为重点需求人群提供医疗护理入户服务。

  实施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2019年6月底前)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台“互联网+家庭病床”工作方案,成立专家工作组,制定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完善“互联网+家庭病床”工作组织架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实施步骤。

  2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各区按照全市工作方案完善组织架构,开发或明确合作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完成从事“互联网+家庭病床”服务医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全程监督管理和指导,适时向社会公布工作开展情况。

  3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各区对“互联网+家庭病床”工作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4持续推进阶段(2021年及以后)

  将“互联网+家庭病床”工作,作为一项惠民便民工作长期坚持,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服务规范、质控标准、绩效考核等,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

  来源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