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这是天津市落实2019年20项民心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关怀。

  此次调整后,全市共有84万人受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295元提高到307元,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分别由113元、123元、133元提高到125元、135元、145元。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突出养老金的老年保障作用,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7月起发放,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市人社局将组织骨干力量深入社发机构、营业网点提供现场答疑,帮助群众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