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在中心城区开展废弃机动车长期占路停放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其中,河东区范围内治理废弃机动车效果较为明显,今年前5个月累计清拖此类违法占路机动车423辆,劝离508辆次。

  在今年以来开展的这项行动中,公安交管河东支队的治理成效在市内六区内较为显著。据统计,1至5月份,公安交管部门在河东区范围内累计清拖长期占路停放的废弃机动车423辆,另有508辆次在河东区道路沿线长期占路的机动车,经交警与车主联系后,均被车主及时自行清理。

  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对道路沿线的长期占路停放的废弃车、违法停车开展治理。对停放时间数月以上的废旧、无主车辆,交管部门逐辆查清情况,根据车辆现有的车辆牌照、VIN编码、发动机号等信息核查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辆所有人,告知其务必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自行处理车辆。因车辆所有人登记地址等不符导致未送达或联系后逾期未处理的车辆清拖至指定停车场。

  “我们在日常巡查中注意到中山门地区有一些长期违法停放在路边的废弃机动车,也有群众向我们反映这些车占路影响通行和市容环境。”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警长马建军介绍说,中山门居住区范围内的道路都较为狭窄,长期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几乎都是外观破旧不堪,车内座椅也多数被拆改,通常还放置有很多物品,还有一些废弃车的轮毂、轮胎严重变形。交警根据车前风挡玻璃上粘贴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交强险标志有效期判断,这些车辆几乎都已多年未经检验。“一些车主接到通知后很快就联系到了我们,取走在车内存放的物品,并请求我们帮助将车辆报废,但目前还有一些车辆至今没有找到车主,被暂时存放在停车场。”相似的情况,也发生在河东区的万新村居住区周边道路沿线。

  交警在治理过程中发现,这些废弃车的“身世”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结果方面也会分门别类。对于报废、拼装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将其依法移交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涉嫌盗抢案件的车辆,则将被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或刑侦支队;对于涉嫌走私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协调海关缉私分局进行后续处理;而涉嫌涉牌违法及无主车辆则会被清拖至属地交警支队指定停车场。

  连日来走访中山门、万新村两大居住区范围内道路发现,占路废弃车被清拖后,往日里印象中狭窄的道路变得宽敞了许多。交警在清拖这些车辆的同时,还会分别在车辆原停放位置旁的建筑物墙面、树木上粘贴 “告知书”,告知车主车辆被清拖后停放的停车场位置,以及在15日内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车辆产权证,到属地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该告知书上还留有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电话。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机动车车主,废弃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是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顽疾之一,长期占路停放的废弃机动车不仅影响人们通行,更是安全隐患。下一步,按照5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