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日,头盔成为网络上的热门词汇。
“真没料到,我十天前三十多元买的头盔,现在涨到了200元左右。”5月20日,天津市民张女士刚刚收到了从上海发来的快递,打开包裹,里面是她购置的电动车头盔。
5月20日,张女士刚刚收到卖家寄来的头盔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盔”是指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在骑乘中也要佩戴好头盔。
“一带”是指安全带,汽车驾乘人员在行驶过程中要系好安全带。
骑电动车戴头盔由“选项”变成了“刚需”,这让头盔与此前的一次性口罩一样,成了脱销、涨价的物品。
10天之内
“头盔由30多元涨到200元”
市民张女士原本家里有一个电动车头盔。“是冬天用的,加厚款不适合夏天戴,去年70多元买的。”
十天前,她在网络上看到新闻,说全国即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于是立即在网上下单,花费39.9元,购买了一款适合夏季佩戴的头盔。
三天前,张女士再次点开网络上她购买头盔的页面,发现产品已下架。同时,令她惊讶的是,同一款头盔在这家店铺换了一个宝贝链接又发布了,价格已达200元左右,价格涨了5倍之多。随后,没过两天这款宝贝的新售卖页面也显示下架。
张女士10天前购买的头盔,39.9元
津云记者点开张女士所购买头盔的店铺页面查看,发现众多买家在这家店铺一个200元左右头盔售卖页面“问大家”讨论区留言。“上个月买不到30块钱,现在涨到100多……”、“上午才98,下午就178了?”、“现在都要戴头盔、见市涨价了呗”,通过这些留言可以了解到,多数买家因“刚需”而选择购买头盔,对价格的“疯长”十分无奈。
一件价格为200元左右的头盔,被买家们吐槽价格翻了多倍
在淘宝购物平台上,记者搜索电动车头盔,销量排名靠前的一些卖家,一款头盔月销可达七八万件。这些头盔价格在一二百元,然而在“问大家”讨论区,众多买家反映此前购买这些头盔,价格仅在二十多元至六十多元间。
此外,众多卖家还在宝贝销售页面上,打上“不抢就没了”、“对不起,限购一件”等字样。而在一些运动品专卖旗舰店,电动自行车头盔多数已售光,可见近期头盔之“刚需”。
淘宝卖家在销售页面打上“不抢就没了”字样
天津交警
“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 暂以劝导为主”
在公安部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后,已有省份通过了相关管理条例。 5月15日,江苏省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该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 同日,浙江省也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那么,天津方面相关工作如何开展呢?实际上,在公安部有所要求后,天津从5月1日起,就在加强“一盔一带”方面的宣传。在天津站世纪钟广场等地方,天津交警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提醒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天津交警已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5月20日,津云记者向天津交管局方面做相关了解,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活动是提前提醒市民,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防止6月1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开展后,还有市民对此不了解,不过,针对骑电动车的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因暂未有相关地方立法,所以交警还是以劝导、倡导其佩戴安全头盔为主。”
而关于驾驶摩托车的安全管理,在法律方面,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电动自行车全国保有量3亿
“刚需引发涨价”
“4月下旬公安部下发了相关部署后,确实出现了头盔涨价、‘一盔难求’的情况。但首先要说的是,倡导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佩戴安全头盔,是从保护大家安全方面考虑的,这点应该得到市民的支持。”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邢燕兵向津云记者阐述了自身观点。
“如今,全国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了3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促使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把佩戴安全头盔由‘选项’变成‘刚需’,所以安全头盔的需求量猛增。”邢燕兵介绍,“原本的头盔制造商、商家预先没有做好相关准备,所以造成了‘一盔难求’和头盔价格上涨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是短期的,随着头盔生产量的上升,头盔的价格后续会逐步回归。” 在此,邢燕兵也建议市民,在选购头盔的时候,最好购买品牌的、安全强度高的头盔产品,这样才能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安全头盔涨价?
公安部:严查!
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已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部分内容来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