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高考将加大思政课考试考核比重
■ 积极聘请思政课兼职教师
■ 思政课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至少3个月实岗锻炼经历
■ 新入职或转岗担任思政课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 不低于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设立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奖励绩效
■ 倡导小班教学
■ 市、区两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进校讲1次思政课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从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育人体系、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思政课质量、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领导等四个方面,出台了具有较强操作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的20项举措。其中,明确提出了我市将逐步完善中考、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加大思政课考试考核比重,充分发挥以考促学的指挥棒作用。
据了解,我市将全面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高校要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在核定的人员总量或编制总量内配齐教师,配备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标。核定或调整中小学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小学低、中年级配备一定专职教师,小学高年级以专职为主,初中、高中配齐专职教师,确保专职配备比例逐年提升。积极聘请能够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地方党政干部、退休公务员、社科理论专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责同志以及各行业先进模范、英雄人物等担任兼职思政课教师。
构建市、区、校三级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实行学校思政课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未取得天津市学校思政课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不得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实施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实践锻炼计划,各学段思政课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至少3个月的农村社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实岗锻炼经历。
按照要求,新入职或转岗担任思政课教师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背景,现有非党员思政课教师要逐步调整岗位。建立不能胜任思政课教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和工作任务的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要把教学能力作为思政课教师职称职务评定的主要指标,职称评定主要考察教学效果。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要单独设立思政课类别和评审条件,各级评聘委员会要有同比例的思政课教师。各区要按照不低于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设立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奖励绩效,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
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规定课时、学分和大纲,规范开好思政必修课程,严禁挤占思政课学分课时。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建督导组进行定期抽查。有全国及市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高校率先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逐步推进全市高校全面开设。高中阶段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开设“思想政治”系列选择性必修课程。初中、小学阶段开设体验性、启蒙性思政类选修课程。
倡导小班教学,高校思政课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紧跟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学段开展思政疑难问题征集解答。持续开展市、校两级思政理论“教授团”巡讲,组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工程学员讲思政课展示活动,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建设,深化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开展思政课网络创新试点,将VR、AR、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推动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结合,培育一批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创新课,打造一批中小学精品实践课程和示范研学实践活动。
此外,市、区两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进校讲思政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每学期至少讲1次思政课,特别是形势与政策课程。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面向学生讲授4课时思政课,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面向学生讲授2课时思政课,重点讲授形势与政策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