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医务人员以舍我其谁的姿态“逆行”向前,奋战在一线,不舍昼夜,为了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近日,天津市部分医院发布公告,专门面向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定向招聘,有需要的小伙伴快点看看吧~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是一所以器官移植、急救医学、耳鼻喉专业学科为特色,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天津市医学中心之一。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持我单位出具《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信息发布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www.tj-fch.com)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等信息。

  2。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6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天津市第一中心医人事处(E区4楼414室)。

  (3)报名材料

  ①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

  ②《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应聘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

  ③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④个人简历(包括资格证书、业绩材料等)。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7日下午5:00。

  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同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考核资格。

  4。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沟通能力、举止仪表、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

  5。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2。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办理,如因报考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3。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可根据岗位需要,按照考核成绩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

  4。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毕老师    022-23626131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8:00-17:0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xR)

  附件2: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应聘登记表。doc(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xU)

  天津市人民医院

  天津市人民医院是天津市卫生资源调整的标志性单位,由三家医院实质性合并而成,2003年4月组建,2004年5月正式开诊,于2010年底被确定为本市五大医学中心之一。编制床位1800张,72个临床医技科室,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

  4。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持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天津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tj.gov.cn)及我单位网站(www.umc.net.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下午17:00时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

  请投递至招聘专用邮箱:srmyyrsc2@tj.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市人民医院-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提交材料:①个人简历电子版;②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③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扫描件(PDF版);④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⑤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PDF版)。

  (四)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五)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手续时间要求

  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190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87729596

  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22-23337653

  附件:天津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yj)

  天津第三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建于195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事业编制人员;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

  2。招聘对象

  持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3。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及我单位网站(www.tj3zx.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4。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自信息发布之后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 报名地点:我单位人事部门

  报名材料:

  ①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

  ②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信息发布后至2020年5月26日17时止。

  (3)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18日信息发布后至2020年5月27日17时止。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报名。在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5。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2。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3。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84118130

  联系人:张老师、叶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yH)

  天津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始建于1930年,经过80多年的建设,目前是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天津市北部区域医疗中心,南开大学附属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四中心临床学院,天津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事业编制人员;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为护理岗,招聘对象为持我单位出具《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2。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及我单位网站(www.tj4thch.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3。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6日下午5:30止。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szxrsk11@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学历/职称-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或纸质版;

  ②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或复印件;

  ③所有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④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

  4。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7日下午5:30止。资格审查地点:医院人事科。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报名时已提交的原件无需重复提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5。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2。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3号

  3。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26249124

  联系人:田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yQ)

  天津市南开医院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暨南开医院始建于1947年,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位于天津市三纬路122号。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岗位

  1。招聘对象:持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2。招聘岗位为:护理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天津市南开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及我单位网站(www.tjnkh.com.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招聘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5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我单位人事部门(新院区住院部2楼功能检查科内216室)。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7日下午5:00止。

  2。报名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后取学历需提供有效期3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后取学位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出具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先学历(中专/大专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5)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所获荣誉佐证材料;

  (6)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9日下午5:00止。

  资格审查地点:我单位人事部门(新院区住院部2楼功能检查科内216室)。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核。

  (四)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考核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2。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6号

  3。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27435003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天津市南开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zd)

  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环湖医院,又名天津市脑系科中心医院,是以神经内、外科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对象

  持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及我单位网站(www.tnsi.org)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一)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单位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均在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时至5月26日下午17:00时止。地点:天津市环湖医院人事科。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时至5月27日下午17:00时止。地点:天津市环湖医院人事科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我单位《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四)考察

  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面试、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可根据岗位需要,按照成绩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

  五、聘用手续时间要求

  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六、有关事项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一)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二)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59065616

  联系人:马老师 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22-23337653

  附件:天津市环湖医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z2)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及附属医院是集科研、临床、教学、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医疗机构,是天津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和中医药研发、处方筛选、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事业编制人员;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

  持我单位开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及我单位网站(www.zyyfushu.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2。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6日。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tjszyyyjyrs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中研附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各层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我单位开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电子版(PDF版); 

  ⑤其它相关材料电子版(如:市级工作部门表彰或事业单位记功奖励证书(均含集体)PDF版)。

  3。资格审查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9:00

  资格审查地点:我单位人事处

  4。面试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5。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2。聘用手续时间要求

  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3。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27285108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z6)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55号,是天津市唯一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专科医院,同时具有雄厚的综合医疗实力,是专科与综合并重的三级医院,同时是卫生部指定的国家化学品中毒救治基地。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

  1。招聘对象为持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的人员。

  2。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

  ) 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信息发布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及我单位网站(www.tjzfy.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6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二楼行政办公区人事科。

  (3)报名材料

  ①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

  ②《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已取得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个人简历。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7日下午5:00。

  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同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5。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7。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2。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办理,如因报考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3。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可根据岗位需要,按照面试成绩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

  4。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55号

  5。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职防院人事科电话:24334222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1: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3q)

  附件2:《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下载地址:http://dwz.date/aE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