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眼前的粽子下午就过期,那您当天上午还买吗?昨天上午,在大桥道食品咸阳路店,这种马上到期的粽子就在露天环境下销售,这样的内幕,所有消费者都不知情。昨天上午,属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已经责令该店停止销售。

  昨天10:30左右,记者在南开区咸阳路上的大桥道食品专卖店外看到,四名身穿工作服的女店员不时大声吆喝着“新鲜的粽子”,吸引了不少市民上前购买。记者仔细查看发现,这些摆在露天环境的粽子不仅没有任何防尘、防蝇措施,而且看不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记者上前询问这些产品的生产日期,销售人员说:“都是昨天(21日)的。”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这些产品是否需要冷冻时,销售人员答复“需要冷冻”。“可现场销售的这些产品怎么都没有冷冻呢?”听到记者的追问,这些店员不仅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要求记者将录制的画面删除。当记者出示记者证后,几名工作人员依旧以该店不允许拍摄为由,要求删掉影音资料并质问:“谁给你的权利录像。”见此情况,记者立即与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嘉陵道街市场监管所取得联系,两名所领导立即带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

  真相究竟如何?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认定,这批露天销售的粽子确实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没有防尘、防蝇设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随后,执法人员进一步查看发现,该店销售的粽子为“大桥道”坐落于津南区的工厂制造的。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显示为6月21日16:00生产。在0℃到4℃的情况下保质期为48小时,-18℃的保质期为12个月。也就是说,即使在0℃到4℃的情况下保质期也只有48小时,昨天下午就已经到期了,何况还是在露天的条件下。至于这些产品究竟在室外近30℃的高温下已经放了多长时间,又有谁会说得清呢?如果现场这些消费者知道,眼前的粽子当天下午就可能到期还会购买吗?据嘉陵道街市场监管所周所长介绍,鉴于该店如此情况下进行销售,不仅无法让消费者获知该产品的真实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且已经改变了储存条件,所以责令该店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对此事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