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前,天津发布《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我市将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并妥善安置职工。
目标任务
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按照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哪些企业会被纳入淘汰范围?
对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对涉事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顿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关闭。同时,将环保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纳入年度淘汰范围。
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生产企业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依规处理,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
全面加强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公布获证企业信息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依程序报请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生产许可证。
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
时间进度安排
4月底前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要全面摸底排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落后生产设备数量及产能,研究提出本地区、本系统2020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
5月底前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单位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为重点,结合本方案安排,细化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同时,将目标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底前
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应急局完成本区、本部门依法依规关闭退出落后产能工作。
11月底前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本年度退出的落后产能进行检查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妥善安置职工
依法妥善安置职工,加大内部转岗安置,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通过给予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吸纳、自谋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妥善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人员安置工作。
加大扶持引导 落实差别政策
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降低产能改造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对钢铁、水泥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以及淘汰类的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做好去产能金融服务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钢铁 、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用地不予审批。
未按期退出的实施联合惩戒
实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推送。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录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信息产生单位牵头推动落实相关公示工作,并纳入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来源 | 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