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逐步复工复产,路上的车辆、行人越来越多。当你还在堵车时,有人脚踩“风火轮”“呼啸”而过。看上去好像真的酷炫又拉风,但!这!真!的!很!危!险!
没有扶手、没有座位,只需踩住踏板,平衡后就可以前行,穿梭在非机动车道上看着很潇洒,但着实让人捏把汗。
近日,交警解放南路大队巡查时就查获一名脚踩“风火轮”,在非机动车道内穿行的违法人。
4月16日9时许,解放南路大队交警在解放南路与黑牛城道交口附近驾车巡查过程中,一眼就发现前方一名年轻女子以高于众人的身姿,骑行着一辆独轮电动平衡车沿解放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在骑行中,她还不停忽左忽右、时快时慢的穿行在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担心直接对其拦检容易造成危险,交警只能驾车跟随其后,最终在郁江道与九连山路口等红灯时才将该女子拦停。
据了解,女子姓李,平时觉得平衡车方便,就买了一辆用于代步,“方便是真方便,但是却忽略了危险!”交警对李某进行了教育,“独轮电动平衡车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同时这类车安全系数较低,包括平衡性、制动性、危险性等,大部分电动平衡车都缺乏有效制动,这不仅给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很大的影响。”经过交警耐心解释后,李某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了。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交警对李某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示
独轮平衡车跟旱冰鞋、滑板一样,不属于道路交通工具。从安全出发,希望市民不要以这种平衡车作为代步工具上道路行驶,电动平衡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都属于违法行为。
但可以作为娱乐工具,在封闭小区或不对外公开的场所、广场、公园等非道路上娱乐使用。
来源 | 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