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星期五)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科学做好个人有效防护,减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