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科学有效、教育教学平稳有序,根据相关要求,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天津市中小学 2020 年春季学期复课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天津市高等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复课开学条件核验细则》(以下简称《核验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学校复课开学条件核验工作。

  据了解,《核验细则》中明确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物资保障、人员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校门管理、教学管理、宿舍管理、食堂管理、洗手管理、通风管理、消毒管理、临时隔离观察点设置和应急处置等多个核验项目指标。

  按照工作部署,3 月 27 日前,我市第一批复课开学学校要对照《核验细则》开展自查并整改完毕;31 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要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建联合督导检查组,完成对第一批复课开学学校(有初高三毕业年级的学校)的核验工作,核验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安排复课开学。4 月初,市教委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成市级联合督导组,对各区第一批复课开学学校条件是否达标进行复查,对各高校逐校逐项进行督查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