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天津一家超市的收银员当众撕毁了4角人民币,今天公安西青分局发布通告公安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民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其给予警告并处贰佰元人民币的罚款。
收银员当众撕毁4角人民币西青警方依法处理
11月9日,一超市收银员在收取顾客账款时以纸币破旧为由拒收,后又将四张面值为一角的纸币撕毁并丢弃。近日,公安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民警对涉嫌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违法嫌疑人李某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
11月13日,公安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其给予警告,并处贰佰元人民币的罚款。
事件回顾
-
收银员拒收纸币当众撕毁
11月9日下午,市民韩先生前往西青区大津城商业广场的叶波大润发超市购物,购买了蔬菜、肉类等物品,总计消费48.4元。
韩先生保留的购物小票显示,韩先生在收银台支付了50.4元,应该找零2元。
韩先生说,他在付款时遭遇了一名男性收银员的刁难。韩先生支付的款项中有4张一角的纸币。男性收银员一开始以这4张一角纸币破旧为由拒收。
韩先生在解释时,用手机拍下了视频。视频中,韩先生多次询问男子为何拒收,还询问对方4张一角纸币的破损处在哪?从视频中看出,4张一角纸币(属于第四套人民币)虽然不是崭新的,但并没有明显破损处。
在韩先生的多次询问下,男子说:“我收,给我。”然后男子随手抓起了4张一角纸币。韩先生以为男子把钱收下了,就把手机放在口袋里了。
据韩先生说,他刚收起手机,男子随口说了一句:“4毛钱我出了。”然后男子突然将4张一角纸币撕碎扔进了身边的垃圾桶。
韩先生再次掏出手机,准备拍摄垃圾桶里的破碎纸币,可垃圾桶内漆黑,而且里面有大量的垃圾,一时间看不清破碎的纸币。
视频中,韩先生多次询问男子,是否扯碎了人民币?对此,男子沉默没有回应。旁边一位女性顾客一直在劝解,随后男子指着旁边的垃圾箱冲韩先生说:“您先把钱找着……”
韩先生仍然和男子据理力争,但在众人的多方劝说下,韩先生无奈离开,男子则继续为其他顾客结账服务。
-
超市:向顾客道歉 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叶波大润发超市,视频中涉嫌拒收并撕毁人民币的收银员未在岗位。
超市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超市有严格规定,禁止收银员拒收人民币。即便顾客出具的纸币有破损或者已停止流通,一般情况下超市也会收取,然后由财务统一交由银行处理,不能直接拒绝顾客。
当众撕毁人民币更是违法行为,超市是绝不允许的。
对此,超市将立即展开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超市也积极与韩先生沟通,向韩先生表示歉意。
-
警方称:当事人已后悔
11月13日,公安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李某称,其实自己当时就后悔了,但是因为一时冲动,所以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曾经试图将撕毁的人民币重新粘好,但因为损毁严重,已经无法恢复了。
警方提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我国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的名片,人人都要爱护人民币,维护国家货币荣誉。
通过此案,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故意损坏人民币,故意毁损、仿制、买卖、随意使用人民币图样,以及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果目前还在流通的人民币被无意毁坏或者太破旧,可以到银行兑换成新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