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广大市民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