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市交通运输委等4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本月起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计分考核,考核结果将与车辆投放量挂钩。
考核机构
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各区人民政府和第三方机构考核
低分减量
小于60分不合格,下一考核周期减少20%投放量;连续两期评级不合格,下一考核周期再减少30%投放量;连续三期及以上评级不合格,停业整顿
考核标准
总分100分,以季度为周期,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车辆投放量
考核内容
车辆投放管理、人员车辆比、车辆周转率、停放秩序、车辆完好率、车辆信息共享、安全应急管理、公众满意度评价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停车引导、用户免押金服务、企业自主创新等
高分增量
在全市互联网自行车总容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将周期内不合格企业减少的配额作为新增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给考核分数大于等于80分的优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