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昨日发布通告,定于8月25日24时对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为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平稳衔接,经办工作有序开展,特设立业务静止期,静止期自8月8日18时起至8月25日24时止。

  静止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业务暂停办理,包括:社保分中心及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前台业务、自助机具服务业务、天津人力社保网上申报业务、天津人力社保APP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及核定缴费业务。

  在此期间,符合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8月26日8时30分起至8月31日17时止,可在社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相关变更手续后,再到税务机关或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申报缴费,相关待遇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