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改委等7个部门举行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近日联合制定《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2020年底、2022年底和2025年底为三个时间节点,明确了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任务目标。

  《方案》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废塑料进口。到本月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供应链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以现阶段使用量大、问题相对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为重点,聚焦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环节,主要实施多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邵玉林介绍,本市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将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替代产品。同时,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使用商品和流通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加强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

  此外,本市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持续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系统推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分阶段推进塑料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