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我市高速公路二支队京沪高速公路大队交警王军在查处一起交通违法时,被一辆重型卡车撞倒受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53岁。9月22日,本报以《33年从警路 初心不改使命不渝》为题,报道了好交警王军的事迹。日前,经公安部批准,为王军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王军,中共党员,生前系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京沪高速公路大队一级警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嘉奖5次。

  自1987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33年来,王军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初心和使命,无论在现勤岗位还是内勤岗位,无论是中心城区大队还是高速公路大队,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巡查纠违、疏通拥堵、勘查事故现场、内勤保障等工作,就像一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兢兢业业、无怨无悔。他长期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一线,恪尽职守,执法公正,亲民爱民,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自今年初抗击疫情最关键的时期至护航复工复产工作阶段,王军持续奋战在岗位上,为打牢全市疫情防控基础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期,公安部将王军同志列为“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先进典型,要求在全国公安系统中学习他的先进事迹,弘扬英模精神,激发新时代公安队伍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