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交通运输委了解到,为切实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疫情防控意识,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国家会展中心及“三站一场”等重点区域,通过线上筛查,视频取证等方式,快速锁定了一批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违规行为。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津E211**等9名出租车驾驶员给予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这些车辆所属的8家出租车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据介绍,日前,市道路运输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通告》,要求出租车运营服务必须落实防控要求,严格防控措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持续开展检查和复查,对已下达责令改正的出租车企业,再次发现其名下驾驶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将对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在此,市交通运输委也提示运营车辆驾驶员和乘客,为了自身生命健康,应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驾驶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佩戴口罩。乘客如未佩戴口罩,运营车辆有权拒载。对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发现驾驶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乘客可拨打我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