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市对旧楼区提升改造,让居民有了更加舒适的生活居住体验。如何对提升改造后的旧楼区实现长效管理,是摆在属地和相关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考题。日前,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通过“政策加持”,明确责任义务和服务内容,让居住在旧楼区的居民明明白白地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

  据介绍,纳入属地长效管理范围的旧楼区,需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提升改造,验收合格,享受市级财政补贴。长效管理将重点提供四项基本服务,包括小区内门岗值勤、巡视管理、楼内外清扫保洁、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职责。管理服务模式包括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产权人或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旧楼区居民自治管理三种。市民政、市财政、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11个部门,及属地、街道、社区,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社区环境。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善旧楼区人居环境,今年,我们对2015年版的《意见》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民政系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指导、监督、协调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对旧楼区长效管理的准入和退出进行审核,定期组织开展旧楼区长效管理成效评估和情况通报,根据评估结果每季度向市财政申请补贴,年度内完成旧楼区长效管理全覆盖评估和综合评定,指导有关区督促旧楼区管理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