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服务,降低旅客利益损失,天津机场对旅客在疫情期间的暂存物品,自办理之日起,在原有保存30天的基础上延长保存期至90天,暂存物品一律不收取费用。

  据了解,在领取暂存物品时,本人需要携带暂存物品凭单以及与凭单登记信息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如本人不便领取,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携带暂存物品凭单、与凭单登记信息一致的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委托函以及被委托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天津机场暂存物品领取地点为2号航站楼三楼安检暂存物品领取处(2号航站楼出港8号门通往机场公安通道内侧),旅客可拨打022-24906563进行物品领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