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港保税区特别制定促进产业发展措施,通过五大方面、十一项具体举措,全方位助力外资企业在保税区发展,全力打造吸引外资新高地。

  据了解,保税区鼓励外商投资实体项目,对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快速消费品等保税区重点发展产业的外资实体项目,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企业实现增加值、利润总额形成保税区可支配财力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企业发展金扶持。根据外资项目企业需要,保税区可提供厂房、楼宇等研发或生产设施定制服务,并给予一定时期的租金补贴;对租用商务楼宇、工业厂房项目,视情况也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多方面为企业提供研发生产设施定制服务。此外,保税区还鼓励外资企业在此设立研发机构,对外资企业设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将按照与内资企业待遇一致原则,给予相应的科技政策支持。加强对新开放领域项目支持,保税区鼓励医院、文化旅游、金融、汽车等外资新开放领域项目落户,根据项目对区域的经济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企业发展金扶持。

  为不断强化外资企业人才引进支持,保税区将给予外资企业人才奖励。对于外资企业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保税区将给予优先安排,并按照其对区域的经济贡献给予一定的人才奖励;对外资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不超过40周岁的全日制本科生,依据“海河英才”相关政策办理落户手续。此外,保税区将给予海外顶尖人才引进奖励,积极引进区内优势产业急需的顶尖人才,优先推荐认定顶尖人才“团队+项目”,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团队,根据政策给予不超过上级资助经费50%的区级配套资金支持。

  此外,保税区全面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外资在区内开展投资性业务,并提供限时绿色通道,支持具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真实投资意向的境外资本在保税区设立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企业重组、并购、整合,不良资产处置和保理等业务;保税区还将给予招商中介引进外资项目奖励,鼓励招商中介为保税区引进外资项目;建立政企互通与服务专员机制,及时解决外资企业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