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以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一批相关违法案件。为警示震慑违法行为,提示提醒广大市民,现将近期我市立案处罚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如下:

  河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监督员对天津河北民康门诊部监督检查发现,该门诊部存在未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废物转运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检及配备防护用品、未对医疗废物登记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红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监督员对天津红桥同康医院监督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医疗废物暂存处未设置防蚊蝇设施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河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监督员对天津河北宇辰口腔门诊部监督检查发现,该门诊部存在消毒室内已消毒的口腔器械未按照规定标注日期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