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肿瘤医院发布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根据天津市卫健委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进一步降低医院感染风险,现对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事宜进行告知:

  1、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自2020年4月18日零时起,在患者正式办理入科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安排住院;陪护人员也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陪护。

  2、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拟来我院住院的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提供我院或天津市卫健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天津市卫健委指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 

  3、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程

  (1)挂号:患者及陪护人员在接到正式办理入科通知后,及时挂主管医师门诊号或核酸检测门诊号。

  (2)开具检查申请单:1)挂主管医师门诊号的患者或陪护人员属,由主管医师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查申请单”;2)挂核酸检测门诊号的的患者或陪护人员,由主管医师或F楼一层核酸检测处医师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查申请单”。 

  (3)缴费:通过自助机具或人工窗口进行缴费,检测费用具体见津医保局发〔2020〕29号文件。

  (4)检测时间与地点:缴费后在规定的检测时间内至F楼一层核酸检测处进行标本采集工作。

  *蓝色星标位置为核酸检测处

  检测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6:30;■周六:8:00-12:00;■节假日检测时间,与门诊安排同步。

  (5)报告出具:
标本采集后24小时出具报告,患者可在检验报告自助机具上打印报告。
请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就医环境。

  天津市肿瘤医院2020年4月19日

  来源: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