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在第121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外办党组成员、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陈卫明,天津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侯金坡,天津边检总站边防检查处处长赵金铭分别介绍了我市外防输入的有关情况。

  天津接收37个国际航班,入境旅客10808人

  陈卫明介绍,近期随着全国及我市企业逐渐复工复产,外企员工陆续返津。同时,从3月20日开始,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作为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第一入境点,截至4月17日12:00降落国际航班37个班次,入境旅客10808人,其中中国籍数10412人,外籍人数396人(含40名外交人员),入境人员均按有关规定转运至旅客目的地外省市或天津市各区集中隔离。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自3月18日零时起,除发热等可疑症状者按规定程序处置外,从任何途径入境来津的所有人员原则上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外国人员来津中绝大部分是外资企业的员工、管理者及家属,有力度、有温度、周到细致地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做好他们的疫情防控工作,也是为天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部分。要尽力照顾好他们在居家观察期间或集中隔离观察的日常生活,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有问题随时可以和外事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协助解决。陈卫明提示,外办24小时咨询求助电话是022-58368675,安排专业外语干部24小时值守。

  注意!这六类行为入刑“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侯金坡介绍,为明晰相关的法律责任,海关总署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六类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

  • 一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染疫嫌疑人指接触检疫传染病感染环境,并且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 二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 三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

     

  • 四是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 五是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 六是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意见》同时明确,实施这些行为,如果引起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上述六类行为,是在国境卫生检疫法律法规所涉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行为的基础上,结合执法实践,梳理出的违法情节比较严重、对公共卫生安全危害较大、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行为。比如,拒绝执行健康申报、体温监测或者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的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况。健康申报制度对于海关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相关信息,精准识别高风险人员具有关键作用。但一些入境人员抱有侥幸心理,采取各种手段拒绝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本人健康状况,不配合体温监测;还有一些入境人员明知自己已出现染疫症状,仍故意隐瞒发病情况、境外旅行史,或者采取吃退烧药等方式降低体温,掩盖发热症状,在国境卫生检疫环节蒙混过关,入境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导致与其密切接触者被感染或者被隔离观察,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风险。依照刑法规定并结合《意见》,上述行为如果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就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从津入境外国人数同比下降超九成

  赵金铭介绍,在当前国内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国际疫情持续蔓延的形势下,天津边检总站坚持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自3月28日零时起,天津边检总站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收紧了外国人入境政策,对持3月27日以前签发的来华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阻止入境、原路退回;对自天津口岸24小时直接中转过境的外国人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对持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永久居留证以及3月27日以后签发的签证的外国人,允许入境。总站及时向有关航空公司通报了相关政策,要求航空公司在境外登机环节严格把关,不得载运上述不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来华。截至目前,从天津口岸入境外国人数量已同比下降超九成。

  天津边检总站将从天津口岸入境人员的全量信息及时推送天津市及入境目的地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各地方政府落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措施。各边防检查站在对出境人员实施检查时,均会核查最近一次入境记录,发现违反14天隔离规定的人员,依法阻止出境,并移交口岸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

  疫情期间发生偷越国边境行为,将增加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不可控性。近期,天津边检总站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对海上偷越国边境违法活动进行专项打击。  赵金铭表示,下一步将加大与海警及公安沿海保卫部门协作力度,全线布防、合成作战,进一步织牢织密海上反偷渡防控网。在此也郑重警告企图组织、参与海上偷渡活动的不法分子,以及协助组织偷渡活动的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身试法者必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偷越国边境行为可能导致疫情跨境传播的危害,发现偷渡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天津边检总站举报,共同保卫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来之不易的战果。天津边检总站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法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