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怎么办?想创业,可没有资金,怎么办?……别担心,这些通通不是事儿!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以申请补贴了!

  补贴对象

  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根据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申请补贴时依法用工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按照每招用1人给予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须在首次登记注册企业2年内,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纳税凭证或银行对账单

  各区人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核查创业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以及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情况,核实申请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况,形成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享受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各区人社局应于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账户。

  特别提醒:

  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含创业者及被吸纳就业人员)与自谋职业补助费、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在12个月内不能重复享受。

  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含创业者及被吸纳就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

  综合:市人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