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启动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用3年时间安排3.6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为此,我市出台加强就业见习管理的通知,扩大了就业见习范围,提高了见习补贴标准,简化了见习程序要件,全力帮助见习青年顺利就业。
据介绍,目前我市扩大了见习人员范围。为精准帮扶青年群体提高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质量,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的16岁至24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均可参加就业见习。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每人每月10元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同时鼓励企业留用见习人员。对留用本单位见习人员的,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奖励。
严格保障见习质量。生产经营满1年、信用记录良好、合法经营、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基地须有专门的就业见习管理和指导人员,具有完善、规范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确保见习学员在安全、正常、没有人身伤害的环境下见习。不得安排见习人员出差或到外地联系业务,不得以‘派遣’或‘中介’的形式将见习人员委派到其他单位见习。”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也可直接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毕业学年的在校生还可到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