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一万多元垫付的手术费无法医保报销,我们这个低保家庭就垮了。幸亏多个政府部门合力帮我想办法解决了这个难题。”在红桥区铃铛阁街党群服务中心,朱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
朱女士的难题得从今年4月说起。“我的亲属宋金德是尿毒症‘老病号’,因病无法工作,常年靠低保度日。起初他做腹膜透析,近来改做血液透析,但做腹透时在体内置入的腹透管固定环不慎脱落掉至腹腔,突发感染化脓性腹膜炎,情况非常紧急,必须马上手术。”朱女士说,“由于我疏忽没跟外科医生说明白情况,导致医院按照常规腹腔异物以意外险方式结算。依照这种方式,我先行全额垫付1.4万余元的手术费,但到意外险服务网点报销时,保险公司却不予受理。”
原来,在详细了解宋先生治疗情况后,意外险服务部门认为,手术并非异物入体引起,不属于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我当时就懵了。”朱女士表示,宋先生一年治疗费用超过35万元,尽管有医保、低保等相关政策救助,但也要自费几万元,一万多元的手术费还是临时找亲朋借的。
就在看似“无解”之时,红桥区医保局了解到这一情况,第一时间联系朱女士并前往医院、意外险红桥网点、街道分中心医保经办等处核实情况。该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刘勇告诉记者:“我们协调定点医院对宋先生实际病情做了情况说明,要求各级医保经办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尽快核实处理,让群众及时享受到合理的医保待遇。”
市医保中心红桥分中心副主任郭洁介绍:“我们迅速和医院进行核实,认定宋先生垫付手术费依法依规符合医保受理条件。目前该笔费用已审核完毕,正在拨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