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特别“念旧”的车主不惜花重金,擅自改装自己的“人生第一辆车”,却没想到,在前日上路行驶时,被交警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查获。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车辆原貌。

  10日7时40分,在气象台路与宜昌道交口,一辆经过改装后的轿车轰鸣驶来,正驾驶警用摩托车进行道路巡查的交警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交警王金碧发现后,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依法接受检查。交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的排气系统和轮毂被私自改装。驾驶人杜某某表示,该车是他人生中拥有的第一辆机动车,感觉非常有纪念意义,且自己在感情上比较“念旧”,即使这辆车不是新车,仍花费了几万元对该车进行了改装。因杜某某构成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杜某某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将车辆外形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