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三十二批典型案例。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惠芸药店进行检查。经查,该药店玻璃墙上张贴有宣传海报,内容显示“国家指定抗流感储备药物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属于对其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所指的违法行为。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惠芸药店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榕顺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3M 9001”防颗粒物口罩(带阀)为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共计销售75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榕顺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