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抗疫共同抗疫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活跃着一群特殊的身影,他们就是社区矫正对象。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这个特殊的群体尽自己所能,积极投入到抗击疫情防控第一线,用满满的正能量支援防控工作。

  特殊时期,包工头揽下特殊工程

  “疫情面前没有局外人,我曾经犯了错,是党和政府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面对这次疫情,我要以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1月30日早上,王齐来到红桥区和苑司法所,找到所长肖永革。

  王齐今年31岁,是名包工头,因酒后贪杯,为了哥们义气,一时冲动酿成大错。经人民法院审判,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回忆起自己当初的犯罪行为,王齐至今悔恨不已。社区矫正期间,他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错过每一次社区服务。擦电梯、扫楼道、清洁健身器材,他总是不遗余力地抢着干。

  疫情爆发后,红桥区某医院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建立发热门诊,但是恰逢春节,农民工大都返乡,即使留守天津市的工人们,也都选择闭门不出。疫情期间施工,对哪个包工头来说,都是难上加难。

  得知这个消息后,王齐第一时间来到和苑司法所,找到所长肖永革。“我文化水平不高,刚到所里入矫时,是您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没有嫌弃我,给我摆事实讲道理,引导我学习法律知识,让我有了正确的人生观。”王齐说,“肖所,您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王齐主动接下了这个任务。此时,距离他解除矫正仅有两个月。这会儿,他本可以安安稳稳在家静待疫情过去,顺利解矫。但在这个困难时期,他却挺身而出。

  时间紧,接下任务后,王齐带领工人们24小时不间断作业。人员短缺,他就四处游说,自己亲自上。披星戴月,愣是在几天内,保质保量完成了普通情况下需月余才能收尾的工程。当医院领导感激地握着他的手时,王齐打心里高兴。

  为了居民,他的早点铺重新开张

  和王齐情况相似,25岁的李志强是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时因为一次口角,与同村的村民发生纠纷,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经当地法院审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河南入矫。

  去年的4月,李志强到来本市。这样一来,他就要到本市的司法所申请变更居住地,在本市进行社区矫正。李志强经营的早点铺在南开区,他租住的房子在红桥区。当他来到红桥区司法局咸阳北路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却犯了难,因为两个地不在一个区不利于工作人员的监管。

  所长杨利麟得知这个情况后,亲自到李志强所住地走访多次,见他为人诚恳老实,最终同意了他的变更申请。李志强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鼓励他多帮助别人,找到属于自己的成就感。慢慢地,他摆脱了犯罪的阴霾,重拾生活信心。

  李志强不善言辞,但每次到养老院参加社区服务都十分卖力气,不怕脏、不怕累,为老人们服务,经常累得满头大汗。

  疫情爆发后,李志强担心自己被传染,一度关门歇业。“你什么时候开业啊,我们全家都想吃你做的早点。”春节后,连着数天,不少居民都问他。“居民们现在需要我,我要为社会尽一份力。”转天一大早,李志强就做好了防护措施,重新开张。

  不仅如此,疫情刚开始时,他就在网上购买了1000多个口罩,见来买早点的居民有不带口罩的,他就赶紧拿出一个。“疫情期间口罩不好买,我送您一个,咱们一起做好防范。”周围的居民无不对他交口称赞。

  他还跑了好几家药店,自费购买84消毒液,送到司法所,希望司法所帮助他捐到有需要的疫情防控一线。“你们都很辛苦,我只买到这几瓶消毒液和这些口罩,算是表达对抗击疫情工作的支持,为打赢防疫阻击战贡献自己一点力量。”

  站岗执勤,她守好居民的“安全”门

  37岁的常丽,原本是一名时尚靓丽的白领,从事着人人羡慕的金融类工作,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吸揽资金,触犯法律。经法院审判,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失去了工作可以再找,而失去了人生方向,就需要认真反思,重新出发。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常丽找到心中的症结,鼓励她结合自己的特长,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抗击疫情期间,常丽看到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看到众多医护人员义无反顾投入抗战疫情中,她觉得自己不能闷在家里。于是,主动向社区申请,在做好防护基础上,到各卡点站岗执勤,帮助来往人员登记、测体温。即使是在冰雪肆虐的天气下,她仍然坚守在“岗位”。

  类似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红桥区还有很多,疫情期间,他们有的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有的自发在社区帮忙开展消杀工作,自费在电梯内安装一次性纸巾;还有的拿出现金,请求司法所帮助他们捐助到最需要的地方。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爆发,红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统一部署,各司法所迅速调整监管措施,通过电话、微信、APP等多种形式,联系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自疫情爆发以来,红桥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再犯罪,经排查无一例疫情突发。

  在这场全民抗“疫”中,社区矫正对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他们的改过自新,弥补着自己的过错,更用实际行动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文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人名均为化名)

  文字:天津政法报记者马洁

  来源:红桥区司法局

  通讯员:闫伟 刘静

  编辑:邢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