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脱粉”了——仅2月11日这一天,天津确诊病例就增加了11例,变成了三位数。而返程高峰可能会来临,眼看着马路上的车辆一天天多起来了,人们对输入性病例造成交叉感染的担忧也与日俱增。那么,作为外地回津人员,哪些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呢?

  昨日,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明确要求:一、所有居民一旦发热,必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村医不得接诊发热患者。二、患者在发热门诊就诊后,必须遵从医嘱接受治疗。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您嘞切记!

  医生面前,哪些是“隐私”?

  话不多说,咱先来看一个通告原文:

  第106例患者,女,27岁,个体商户,居住于天津市南开区王顶堤,无武汉旅行或工作史。该患者1月23日至30日在河北省河间市爷爷家探亲,期间接触过有发热症状的叔叔(现于沧州某医院隔离观察中)。该患者2月3日出现咳嗽症状,自行服药未见好转;2月9日咳嗽加重,到市第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收入隔离病房留观治疗;1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06例病例。

  这个通报貌似简单,但咱还真得掰扯掰扯。如果,仅仅是如果,这个患者认为自己没有到过武汉,没去过湖北——所以没有跟第一中心医院的发热门诊医生透露自己曾经到过河北省河间市,而且有一个叔叔在沧州某医院隔离这个“隐私”, 这个自认为只是“咳嗽、咳嗽加重”的患者,能被一中心的医生准确的收入隔离病房留观治疗吗?

  也许可以,但也许——如果医院的医生也没有反复询问,没有根据症状刨根问底(医生也是人,如果患者众多,症状不明显也可能犯错),有可能结果就是一个悲剧——那她就可能传染给很多与她接触的人。

  甚至造成类似武清人民医院整个医院都封控的严重事件!

  所以,有些话,不是您不想说,就能不说!在传染病面前,你所谓的“隐私”,很可能是非常重要的病情线索!只有医患都上心,都精心,这个已被多个案例证实的“异常狡猾”的新冠病毒,才能及时得到有针对性的灭杀!个人隐瞒,就是对社会犯罪!

  再来跟您敲一个反面的黑板。

  本市一男子于今年1月22日自驾返回外省过春节。但面对社区电话排查,该男子谎称自己一直在津,并未返回原籍(请默默对比106患者)。2月2日,该男子返津后,也未主动向社区报告出行史。在老家期间,他曾与老家的亲属有接触,其亲属于2月2日被当地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其仍未将此情况主动向疾控部门、社区组织和医疗机构报告(请再次对比106患者,人家叔叔可还没确诊,连疑似都不是)。

  2月6日,该男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2月8日,该男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隔离收治。

  传染病不会因“遮羞”绕道

  不说实话,也许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哪怕羞于启齿——但您真得想好了,传染病不会因为您的“刻意遮羞”绕道而行!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宜宾市某住宅小区邓某某隐瞒从武汉市回家的信息,也没有主动报告带回武汉女同事田某某同居的消息,没有进行严格的自我隔离。2月5日、2月6日,邓某某、田某某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导致这栋28层的大楼被整体封闭,约70余户220余人被隔离在大楼里面……

  随着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已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都在隔离观察当中,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救治。但最令人担忧的,还是目前在新增通告中,又出现了新的输入性病例,这些病例往往并不是从武汉回津的患者,而是从湖北以外的省市回津。

  103例确诊病例,1月27日与其父亲一起驾车前往唐山探亲,1月28日返津。2月11日被确诊。

  102例患者,1月25日至27日自驾车去内蒙古赤峰探亲,2月11日被确诊。

  第70例患者,1月22日回河北保定过春节,1月31日返津,2月6日被确诊。

  这种输入性的确诊案例,如果每一个都能在社区排查时如实报告,自己在家能自觉隔离14天,就有希望彻底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所以,再跟您啰嗦一句:在传染病面前,有些话不是您认为不想说,就可以隐瞒不说——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有些话不说,就是违法,就可能是犯罪!

  再敲黑板!公安机关多次提醒,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等各项措施,共同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