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7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南开区第5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天津市第114例)。

  患者盛某某,女,57岁,天津人,居住于南开区王顶堤街凤园南里社区。

  1月20日晚乘坐SC4826航班从呼和浩特返津,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后,由其女儿(第115例确诊病例)接机,同乘地铁2号、3号线,至红旗南路地铁站A口下车步行返家。目前,经大数据排查,该航班内无确诊、疑似病例。

  1月21日上午步行往返林苑北里社区邻居家,回家途中在中国银行(天津林苑道支行)ATM一体机取款。

  1月22日家中休息,未外出。

  1月23日13时许步行往返到林苑菜市场购买干果,14时许回家。

  1月24日9时许陪同其女儿到华润超市王顶堤店买菜,11时许步行回家。

  1月25日至1月31日,随同其女儿到林苑菜市场买菜一次,自述具体日期记不清,其余时间在家中休息,未外出。

  2月1日16时50分左右至19时,出门散步,先后途径南开区观园公寓社区、西青区大铁勺、天津市消防总队第45中队、久华里社区。

  2月2日16时30分左右离家,出门往迎水南里社区散步,17时20分左右返回家中。

  2月3日16时20分左右离家,出门往堆山公园散步,17时10分左右返回家中。

  2月4日家中休息,未外出。

  2月5日15时24分至17时10分陪同有发热、咽干症状的女儿步行到王顶堤医院急诊就诊,后返家休息。其间二人均佩戴口罩。

  2月6日至10日家中休息,未外出。其间2月8日晨起出现发热症状,自行服药后退热,未接触其他人。

  2月11日9时30分,陪同其女儿步行到王顶堤街道园荫里社区站开药,后经社区医生建议到发热门诊就诊后,9时40分左右步行返回家中休息。自述交医保卡后在室外等候,其间与等候人员距离5米以上且均佩戴口罩。

  2月12日10时,陪同其女儿步行到天津市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医院专家组会诊二人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经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为天津市第11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月13日16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南开区第6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天津市第115例)。

  患者元某,女,28岁,天津市人,为壹德期货财务人员(和平区信达广场16层),居住于南开区王顶堤街凤园南里社区。

  1月20日患者下班后乘地铁2号线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内出口,当日20时50分接到母亲(天津市第114例患者),二人乘坐地铁2号线从滨海国际机场站上车,在天津站换乘地铁3号线,至红旗南路站A口下车步行回家。

  1月21日患者正常上下班,8时步行至红旗南路地铁站A口乘地铁3号线至营口道站,换乘1号线到小白楼A口下车,步行至信达广场后乘电梯上班。18时左右下班乘公交车643路回家。

  1月22日患者正常上下班,17时30分,乘地铁5号线由下瓦房站上车,至体育中心站下车,步行到都铎健身奥城店(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A1区3层)练无氧器械一小时,器械区5-6人,距离较远无交流,洗澡后离开。21时左右,在时代奥城公交站乘52路公交车到育梁路站下车,然后步行回家。

  1月23日患者正常上下班,20时下班,在小白楼公交站乘643路公交车至迎风道公交站下车,步行回家。

  1月24日9时许患者与母亲一起到华润超市王顶堤店买菜,11时许步行回家。

  1月25日至2月4日期间,上午时分,患者陪同母亲一同到林苑菜市场买菜一次,患者独自到小区菜店买菜一次,自述具体日期记不清。1月27日或28日上午患者与父亲在小区见面约15分钟。两次晚上患者独自在小区附近散步,路线一:小区-南翠屏-华苑新城-迎风道-小区,路线二:五和超市附近。

  2月5日患者咽干,发热37.5℃,下午15时24分至17时6分由母亲陪同步行到王顶堤医院急诊就诊后返家休息。其间二人均佩戴口罩。

  2月6日至7日,患者未外出,在家中休息。

  2月8日17时20分,患者出小区门口取外卖(凤园南里小区1号楼旁大门)。

  2月9日17时30分,患者再次到小区门口取外卖。

  2月10日10时50分至11时39分,患者独自步行到王顶堤医院内科门诊就诊,其间佩戴口罩。返回小区后,患者出小区门口取快递;到8号楼中通快递点取快递;到小区菜店买菜后返回家中。

  2月11日9时30分,患者与母亲步行到王顶堤街道园荫里社区站开药,后经社区医生建议到发热门诊就诊后,9时40分左右步行返回家中休息。自述交医保卡在室外等候,其间与等候人员距离5米以上且均佩戴口罩。

  2月12日10时,患者与母亲步行到天津市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医院专家组会诊二人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经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为天津市第11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我区对已掌握的与元某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将居住地非我区的密切接触者信息进行推送,已对元某居住地进行终末消毒,并对元某及密切接触者驻足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1。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场所有过交集的人员,看到此通告后,请不要外出,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同时向街道社区居委会报备。

  2。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南开区疾控中心电话:022-27619435   

  南开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22-27429936      

  南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