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应对疫情,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八项严格措施,加强对复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单位要严格排查外地返津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是否有发热、咳嗽症状,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实行居家隔离,隔离期结束后没有异常方可安排上班。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并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确保餐饮从业人员具备防护技能。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二、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餐饮单位开业前,要对食品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饮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清洗消毒;开业后,要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

  三、严格清查库存食品原料。餐饮单位开业前,要对贮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清查,对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予以清除;查验畜禽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四、严格食品采购环节管理。采购食品原料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禁止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

  五、严格食品制作过程控制。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着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食品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饮用具干净整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六、严格就餐过程安全管理。各单位食堂暂停集中就餐和自助式就餐,就餐者应戴口罩、自带餐具到食堂,由食堂工作人员为其打饭。到餐馆就餐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单独安排座位就餐,避免集中就餐。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就餐者通过外卖订餐,无接触式配送。

  七、严格就餐人员卫生防疫。餐饮单位对就餐人员要开展体温测量,对发烧的就餐人员禁止进入就餐场所。

  八、严格餐厨垃圾管理。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工作,按规定处置,设有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