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环保自主验收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完成备案,至此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正式收官,对天津机场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理念、打造“绿色机场”具有重要意义。

  因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标》(DB12/151-20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相关大气、污水排放标准提高。为满足环保验收要求,天津机场先后于2018年10月完成能源站直燃机、锅炉提标改造,2018年12月完成东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后机场大气、污水排放均满足新标要求,机场周边大气、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依据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法》,二期扩建指挥部于2020年9月24日组织召开天津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会,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形成终版验收报告,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10月12日,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文件按规定在机场官网进行公示,并于11月16日完成备案。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的顺利通过,对机场后续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了可靠借鉴。(通讯员:韩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