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7月17日下午,《京津冀工伤保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举行。

  仪式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肖兰成同志主持,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傅首清同志致辞。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仁忠同志、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高连欢同志、河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宋立民同志共同签署《北京、天津、河北工伤保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并分别发言。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郑玄波同志讲话,对京津冀工伤保险工作合作提出希望。

  协议明确,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受到事故伤害的,可适用于此协议,即:所在机构单位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过程中,搬迁至天津市、河北省境内,其单位注册地、工伤保险参保地仍在北京市的;所在机构单位为京津冀的机构单位到注册地、参保地以外的另外两地所设立办事机构、分厂、生产经营地的;所在机构单位为京津冀的机构单位,本人因工程建设项目,到另外两地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

  协议提出,三地将在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医疗康复三个方面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地信息化建设优势,以点带面,逐步推动三地工伤保险工作信息互联、互通,为三地工伤保险合作提供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