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昨起施行。从市税务局获悉,10月1日起,本市资源税纳税人进入资源税法实施后的首个申报期。目前,市税务局已完成新资源税申报系统的配置,将对全部资源税纳税人重新进行税费种认定。此外,同步开发网上税务局的资源税网上申报功能,届时纳税人可以实现足不出户办理资源税纳税申报。
据悉,资源税法对税目进行了统一规范,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权限,规范了减免税政策,并实行鼓励与约束“双向驱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走绿色发展、安全生产之路。去年8月起,本市税务部门与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针对资源税法授权地方的事项,对已探明储量并颁发采矿许可的矿产资源进行了摸底和测算。今年7月29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天津市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并公布。《决定》明确了除税法已经确定的原油、天然气外,本市其他资源税税目的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征免征办法,统筹考虑了本市资源的分布和征收基础,适当调整了部分税目的税率和征收方式。
据了解,资源税法的实施从税法层面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进行了明确,将继续扩大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