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2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张永新,女,汉族,1967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常委,拟任市级机关正局级领导职务。

  刘春波,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拟任市级机关正局级领导职务。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12380;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300046);举报网站:www.tj12380.gov.cn;短信举报:15002212380(仅限接收短信举报使用)。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7日

  来源: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