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如果我在开车运营中遇到抢夺方向盘的,如何才算正当防卫?”昨天,在市公交集团开展的“送法进公交,守护出行安全”的培训会现场,第四客运公司驾驶员提出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昨天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通过座谈交流和现场考察调研,了解公交公司需求,定制了此次培训内容,对营造本市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培训当天,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尹巍就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方面的相关内容,给现场参会的100多名运营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代表进行了培训,针对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应对和车队应如何维护驾驶员权益等问题,上了一堂普法课。特别是对于公交驾驶员遇到妨害公共安全的施暴者“如何防卫才算正当”,尹巍通过三个鲜活的案例,分别解读了正当防卫、特殊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法律边界。他介绍:“公交车运营过程中,如果有人抢夺方向盘或者对公交司机施暴,公交司机应该立即停车,施暴者停止侵害行为,司机就不能动手了,如果施暴者持续施暴,公交司机有权正当防卫,即便是按倒制服都属于正当防卫。”

  培训结束后,第三客运公司8路驾驶员王艳告诉记者:“这次培训对大家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防范意识,有效应对妨害公交车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乘人员合法权益等给予了法律知识的解答。和谐的司乘环境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市民乘客遇到司乘纠纷,不要做看客,能够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进行劝解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