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准确掌握我国人口状况的必然要求,是研究解决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的客观需要,对于科学编制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精准制定人口、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政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人口普查。本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11月1日至11月15日是集中申报时间,普查员将佩戴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开展入户登记工作。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为节省入户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家(住所)中每一位成员的基本信息,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成员向普查员申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资料。

  二、积极进行自主填报。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减少普查员入户次数,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本次人口普查首次使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如果您希望自主填报,请与所在社区普查员取得联系,或在普查员上门时予以说明,并在普查员指导下,在智能终端微信小程序中完成填报。

  三、积极配合宣传人口普查。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扬伟大抗疫精神,走在前、做表率,宣传普查知识、参与普查动员、主动自主填报,充分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到本单位、村居委会、社区人口普查工作中来,让您身边的每一个人理解人口普查、支持人口普查、配合人口普查。

  您的支持配合,是人口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您提供的信息经加密处理后直接上传国家统计局数据库,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保密。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圆满成功担当责任、履行义务、做出贡献!

  天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