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西青发布一则案件通报,详情如下:

  关于王某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

  2020年4月17日,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依法对王某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莹(女,51岁,天津市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18日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将此案移送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管辖,现公安西青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正在开展全面侦查工作,希望广大投资参与人以及案件其他相关人员尽快到公安西青分局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有关规定,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上报已取证数据。因投资人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为尽快查明案情,请投资人自即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投资、转账、返利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等有关材料,到公安西青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联系人:杨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022-27913861 17726096329 17822303156

  登记取证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与京福公路交口东北侧(公安西青分局民警轮训轮值基地院内)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2020年5月6日

  来源:平安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