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海新区公安局快速处置一起某大型超市涉疫情案件。该超市因未严格落实外地返津员工疫情防控措施,瞒报外地返津员工相关情况,三名相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

  2月13日,新区公安局接到区防控指挥部指令,一超市瞒报外地返津员工相关情况,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接到指令后,新区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该超市未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外地返津员工的相关情况,存在瞒报情形。鉴于在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后,能积极主动纠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公安机关综合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对该超市三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排查和健康监测,如实上报外地返津人员信息,严格卫生管理,督促相关人员按照要求进行集中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同时,企业员工应当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严格执行佩戴口罩等防护要求,自觉遵守就医、出行等规定,自觉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以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滨海发布